经邯郸市*府批准,按照《河北省人民*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27号)和河北省体育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体教结合”工作的通知》(冀体字〔〕64号),以及《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31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邯郸市体育局面向社会为我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少年业余体校公开选聘8名优秀体育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选聘体育教练员4名。其中:赛艇教练员1名,皮划艇教练员1名,体操教练员1名,举重教练员1名。
(二)邯郸市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选聘体育教练员4人。其中:射击教练员1人,田径投掷、中长跑、竞走教练员各1人。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退役运动员。
(二)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网上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品德优秀;
2、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本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履行本岗位职责;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限河北省户籍,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全国冠*和国家级运动健将退役运动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含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项目条件
1、运动员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年邯郸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体育教练员岗位条件表》。
五、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在邯郸市体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