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处置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一环
而异地财产处置历来是执行工作的难点
尤其是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
异地执行之难进一步凸显
年,顺义法院在全国首创异地财产“翼处置”模式,将异地财产处置中的辅助事务委托财产所在地司法辅助机构办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期兑现,使异地财产处置用时缩短了三分之二以上。
年12月28日上午9:30,顺义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异地财产“翼处置”模式运行以来的成效和经验,并通报典型案例。
“翼处置”这一年
探索了哪些新做法?
△顺义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洪涛
通报“翼处置”模式运行以来的成效和经验
一年多的时间内,顺义法院累计通过“翼处置”模式办理案件件,处置涉及海南、广东、宁夏等28个省市的房产,节约经费余万元,涉案财产金额万元。目前,“翼处置”模式已推广至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家中基层法院,累计办理案件近件。
规范“工作圈”,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明确划分委托事项范围,明确启动“翼处置”模式的财产条件,明确要求委托事项集中管理。委托事项统一由财产处置团队集中审核、集中委托、集中办理、集中验收,实现了委托事项由固定窗口办理,保障案件流转衔接顺畅。
升级“数据圈”,保障执行公正透明
结合工作需求,平台开发了“翼处置”模式运行专用系统,实现了四大模块进展全程可视化运行。制作《异地财产处置辅助性事务工作手册》,将异地财产处置工作中的辅助性事务归纳整理为3个阶段、60余项标准化的工作内容,大幅提升司法辅助机构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强化“监督眼”,保障模式稳健运行
“翼处置”专用系统开通“签到”功能,实现了委托事项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法拍平台定期反馈的司法辅助机构工作情况意见,法院严格开展打分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筛选司法辅助机构的参考依据。
扩大“朋友圈”,深化执行共治格局
年,京东平台加入“翼处置”模式,利用“京东自营”的优势,发挥京东物流“遍布全国、深入城镇、熟悉社区”的特点,提供“平台+物流”的服务方案。同时加大协助范围,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在平台的实名认证信息,开放“京小仓”,提供被查控财产的包装、运输、仓储服务。加强异地执行的协助力度,在法官异地执行时,提供道路指引、财产详情介绍、不动产腾退、物资仓储等服务。
顺义法院将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社会机构加入、完善办理机构评价机制、选择好的典型适时适度宣传推广,为其他法院提供借鉴。
典型案例通报
△顺义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赵南方
通报“翼处置”模式典型案例
01
“翼处置”模式执行首案
“卫星地图都找不到的房产”顺利拍卖
王某与董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董某应给付王某合同款项余万元及利息。执行法官调查到董某在海南有一套房产,被执行人也提供了房屋购房合同等材料。但是按照房屋登记地址,无法在最高院网络询价评估系统中准确定位到该房屋,甚至连卫星地图都无法确定房屋具体位置,无法准确评估。
财产处置团队通过“翼处置”模式,向淘宝发出需求函,同日淘宝回函指定由海南某公司负责本次调查业务。经异地司辅机构调查,法官调取材料中的地址系政府规划前的临时用名,现房屋所在小区名称、周围道路名称均已变更,因此卫星地图无法确定房屋具体位置。
司法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供了正确地址并张贴了法律文书,拍摄房屋及周边照片、视频。财产处置团队审核无误后,重新填写房屋地址并取得评估结果。目前,该房屋顺利拍卖成交,案款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
02
异地委托“齐头并进”
四套房产7天内调查完毕
执行实施团队在执行过程中,同时向财产处置团队移交四个案件,委托调查辽宁、江苏、天津、湖北四地的四套房产,房产类型涉及商业用房及住宅。财产处置团队立即向淘宝发出需求函,在确定四地受托司辅机构以后,财产处置团队立即向受托机构送达委托函,办理事项均为张贴拍卖公告等法律文书,调查房屋现状,拍摄房屋及周边照片、视频。
从财产处置团队签收案件,到办理完毕移交执行实施团队,用时不到7天。在传统办案方式下,四地财产的辅助事务需要两名执行干警累计出差30天以上才能完成,在“翼处置”模式下,法官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完毕,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目前,基于调查结果,四件案件已有2件执行完毕结案,2件案件将于近期发布拍卖公告。
03
房屋被第三人占用
一天内完成调查,四天后案件执结
方某与李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下落不明,经调查,李某名下除位于河北省邯郸市的一套房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该房屋属李某单独所有,无抵押,执行法官决定立刻启动“翼处置”模式进一步处置。
5月22日,司辅机构前往房屋所在地调查,并在到达地打卡定位。调查过程中,发现房屋内有其他人占用,占用人声称房屋为其所有,并禁止调查人员进入。法官通过电话安抚占用人情绪并了解情况,占用人系被执行人亲戚,被执行人以房屋作为抵押向其借钱,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因被执行人到期未偿还债务便用房屋抵债,现在房屋归其所有,但未办理转移登记。
法官向其释法析理,一方面希望其配合调查工作,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法院审核后会回复其诉求;另一方面,其占用房屋不能阻止法院处置,建议向调查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电话,配合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法官释法下,占用人允许调查人员进入,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调查人员又到社区、物业调查了房屋相关情况,从调查结果看,占用人所述事实属实,占用人愿意代为履行被执行人所欠款项,让法院尽快解封。同日,调查人员将调查结果说明及相关照片、视频发送法官邮箱。5月25日,占用人将案款汇入本案账户。目前,案款已发还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04
“翼处置”帮你“搬家”
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处置房产
年10月,北京新增新冠疫情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同月,顺义法院查封了被执行人郭某位于海南的一套房产,郭某在查封后主联系法院,申请通过法院“翼处置”模式,核实其房产情况,办理房屋腾空事宜。
经询问得知,郭某于年初便计划卖掉此房产偿还债务,并已将房内物品整理完毕,但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没能赴海南处理卖房、腾房事宜。郭某担心房屋没有腾空可能会影响最终成交价格,在得知顺义法院“翼处置”模式后,郭某立即将不动产登记证书及钥匙交至法院,并申请由司辅人员调查时,将其整理好的包裹快递运回北京,将房屋腾空。
在委托异地司辅调查时,法院向司辅机构提出了协助交接包裹的委托需求,司辅人员通过视频与郭某确认了包裹,交给郭某提前联系好的快递员,并在交接完成后对房屋进行了简单整理,拍摄了房屋照片、视频。目前,该房屋已处置完毕并交付买受人。
05
“没想到法院会为了三万元
远赴上海处置房产”
张某申请执行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应支付张某劳务费用三万余元,法官查封了李某位于上海某地的一套房产。执行过程中,法官与李某联系,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处置其名下房产,但李某表示无能力履行,法院可以处置其房屋。法官决定通过“翼处置”机制处置此套房产。
调查完毕后第二天,李某便与法官联系,称自己将主动履行义务,并于当天将案款汇入法院账号。李某表示自己仅欠款三万余元,而房屋价值几百万元。李某认为北京与上海距离较远,法官出差需要不小的成本,法院不会为了这三万元远赴上海处置其房屋,所以就想“再拖几天看看情况”。但李某没想到法院启动“翼处置”机制,立案后仅几天,财产处置通知书便被贴到了自己房产上。最终,李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06
提前研判制定预案
保障调查工作规范开展顺利进行
吴某与侯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侯某下落不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侯某在山西省文水县某镇有一套房屋。被执行人侯某是外出务工人员,加上房屋地理位置较为偏远,法官分析认为这套房屋应属被执行人家庭居住用房,目前居住人员很有可能是其父母子女。
考虑到上述因素,在确定受托司辅机构之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办理人员联系,制定应对预案,指导办理人员在调查过程中,首先要注意调查方式,家中仅有老人孩子的,要先安抚情绪再调查,如居住人情绪过激,可先暂停调查,及时与法官联系。其次要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调查结果要经多方核实。另外考虑到小城镇多为熟人社会,可通过多方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
经调查,房屋现由被执行人的母亲及上小学的女儿居住,调查人员按照预案,先安抚老人情绪,让老人配合调查工作,保证了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目前,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此案进入财产处置程序。
供稿:顺义法院
编辑:卢晓伟姚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