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辆货车,同一车货物,在高速公路上显示“超载率0.00”,而邯郸武安市交通运输局超限检测却给出了超载9吨的结果。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近日,邯郸市魏县一位卡车车主意外收到武安市交通运输局的《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超限检测单》等文书,称他的货车冀D1A6xx于年3月30日17时28分在营玉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依据有关规定拟处罚元整。大概超载9吨。而在同一时段,该车在高速路口过磅显示“超限率:0.00”,下高速时交费显示也没有超载。
司机韩先生说,当天他从武安一铸造公司装货以后,全程高速将货物运到江苏,横跨河北、安徽、江苏等省市,如果超载超限,货车连高速公路都上不去,更不可能一路畅通了。另外,当天的出厂过磅单也能佐证根本不超载。车货总重(毛重)30.73吨,净重17.93吨。
车主和司机都感到疑惑:武安市交通运输局超限站与高速公路的称重检测设备何以如此不同?即使有误差,也不应该差那么多啊……
5月13日,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武安市交通运输局。随后其发文回应称,货运车辆驶入非现场检测区后,如果跨道、超速(50公里/时)行驶,或在检测磅上停留,都有可能出现电子检测数据错误。武安市交运局非现场治超平台系统显示,冀D1A6**四轴货车于年3月30日17时28分28秒在营玉公路12+M处北向南公路上有一条涉嫌超限9.15吨的超限记录。4月14日,武安市交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邯郸市货运车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制作并向违法超限车辆所有人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超限检测单》。
该车辆当事人接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打电话向我局提出异议,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车当事人明确回复:您的车辆在进入非现场治超检测区后,就已告知您的车辆涉嫌超限运输,要求该车辆到治超站接受处理,因当前疫情严重,您可在疫情稳定后,及时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我局予以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对你的车辆予以行政处罚。
目前武安市交运局并未对该车辆做出任何的行政处罚,等该车辆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后,将依法予以核实,再作出决定。